(资料图片)
网约车行业近期频遭约谈,这回是中消协跟上了
8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在官网发布消息,将围绕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有关通知开展社会监督。
监督主要分为7个部分,例如消费权益保护的规定适用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等。其中提到,用好首问负责制度避免推诿扯皮,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结合各自服务内容,依法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的咨询投诉,主动听取消费者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近段时间,各地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监管和约谈动作频频。
7月26日上午,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滴滴出行、高德打车等在内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聚合平台公司进行约谈。提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司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等六点要求。
此前,武汉、宁波等地地方相关部门针对网约车平台调价不透明、监管不合规等问题相继对网约车公司、相关平台等进行约谈。杭州更是一度传出将“取缔‘一口价’”的传言,后经杭州政府相关人员解释,系误读。
今年4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等。
此次公告中,中消协指出,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亮证、亮照、亮规则”是网约车聚合平台法定义务。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网约车APP名称、网约车经营许可等信息,以及聚合平台用户协议、服务规则、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定价问题上,中消协提到,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例如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予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